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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6-06-04 17:42: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点击: 收藏本文

各二级单位:

现将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才汇湾区 博创未来

二、大赛时间

20265月底至10月底

三、决赛地点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大赛赛制

(一)赛组、赛道设置。设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三个组别,其中创新赛、创业赛按照相关专业领域各设立10个赛道: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中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海洋研究与运用、现代服务业与其他行业领域。揭榜领题赛不划分赛道,由各地各有关部门择优推荐项目需求,经大赛组委会审核后发布。

(二)参赛方式。创新赛设广东赛区(含省外)、香港赛区、澳门赛区及海外赛区,我校为独立组队单位,主要参加创新赛组别。其中,兄弟省(市)单位及海外参赛项目,可依托独立组队设站单位参赛(项目团队成员曾在独立组队单位有就读或工作经历),也可依托意向落地的地市参赛。

创业赛由参赛项目主体(含港澳及海外博士博士后在粤创业项目主体)在省内登记注册所在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组队参赛。

揭榜领题赛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

(三)赛事环节。大赛设置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本次赛事暂无申报指标限制,符合创新赛10个赛道相关专业领域的二级单位,积极动员博士(含在读博士)博士后应报尽报,人力资源处将定时更新各单位申报情况。所报参赛作品直接提交到省厅参加评审,学校不再进行内部选拔;初赛采取书面评审方式,复赛和决赛采取线上、线下路演+现场答辩方式。

五、参赛条件(参赛对象及项目)

(一)创新赛

1.参赛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中,须至少有1名博士(含在读)或博士后(含在站、出站及海外博士后经历);

2.参赛者须具有良好的品行、科研能力和学术道德,没有违背科研诚信的行为;

3.参赛项目在截止报名时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项目领衔的博士或博士后未担任广东省内其他企业法人代表;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具备一定的项目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无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二)创业赛

1.截至202661日(不含),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已登记注册且未满5年的初创型企业(含港澳及海外博士博士后在粤创业项目主体参赛),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博士或博士后(目前在读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的均可;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海内外博士后科研经历均可);

2.企业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竞业禁止、保密约定等情况。

3.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三)揭榜领题赛

1.参赛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中,须至少有1名博士(含在读)或博士后(含在站、出站及海外博士后经历);

2.能针对张榜需求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期限及进度安排等;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3.揭榜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4.张榜单位员工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参与本单位张榜项目的揭榜。

注:曾在第一、二、三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铜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均不得报名参加本届大赛。曾在揭榜领题赛组别获奖项目实现产业化、注册企业的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创业赛。同一项目只能选择创新赛或创业赛的一个赛道参赛;同一人员只能以项目负责人身份选择创新赛或创业赛的一个赛道参赛,但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同时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的其他多个赛道;同一人员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的,可同时参加揭榜领题赛;同一人员或同一项目团队可同时揭榜多个张榜项目。

六、赛事流程

(一)第一阶段:大赛启动和组织发动

     1.大赛报名(5-7月)。参赛团队和企业统一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5日24:00。

2.报名材料审核及参赛资格确认(7月)。我校开展项目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大赛执委会负责对符合参赛条件且提交报名材料完整的项目确认参赛资格。报名材料审核及参赛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7月31日24:00。

3.项目计划书撰写辅导(7月底前)。大赛有关机构组织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及往届获奖选手提供项目计划书撰写辅导。

(二)第二阶段:初赛

创新赛(广东赛区)和创业赛由大赛执委会分赛道从专家库中抽取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进行线上评审,评选晋级复赛项目;创新赛其他项目由香港、澳门、海外赛区自行组织评审,并按比例(在“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大赛总项目数”中的占比)推荐项目直接进入决赛。各组别内各赛道晋级复赛名额,按照该赛道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项目数占所在组别的比例进行分配,相关参赛项目按评分从高到低排名晋级复赛。考虑到各地博士博士后数量和发展不均衡,大赛组委会可在晋级规模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复赛晋级指标进行适当调整。计划815日前完成初赛选拔。

揭榜领题赛由大赛执委会从专家库抽取行业专家对揭榜人员(团队)提交的项目计划书进行分析、评估,组织张榜单位和揭榜人员(团队)进行对接,对接成功且有效揭榜方案超过一定数量的项目需求直接进入决赛。

(三)第三阶段:复赛

1.复赛辅导(8-9月)。大赛有关机构组织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及往届获奖选手提供项目展示、路演答辩、产品设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OPC创业训练营等方面的培训。

2.复赛(9月)。创新赛创业赛由大赛执委会分赛道从专家库抽取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采用线上、线下路演(参赛人员自行选择)+现场答辩的方式,评选晋级总决赛项目。各组别内各赛道晋级决赛名额,按照该赛道复赛项目数占所在组别的比例进行分配,相关参赛项目按评分从高到低排名晋级决赛。考虑到各地博士博士后数量和发展不均衡,大赛组委会可在晋级规模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决赛晋级指标进行适当调整。揭榜领题赛不设复赛。计划9月底前完成复赛选拔。

)第四阶段:决赛

1.决赛辅导(20269-10月)。组织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及往届获奖选手提供项目展示、路演答辩、产品设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OPC创业训练营等方面的培训。

2.决赛(10月底)。由大赛执委会分组别抽取知名行业专家、创投孵化机构专家,采用线上、线下路演(参赛人员自行选择)+现场答辩的方式,按评分从高到低排名评选大赛获奖项目。创新赛颁发特等奖2个、金奖5个、银奖13个、铜奖20个、优胜奖40个;创业赛颁发特等奖2个、金奖3个、银奖8个、铜奖11个、优胜奖20个;揭榜领题赛每个决赛发榜项目颁发金奖(最佳方案)1个。决赛计划10月底前完成,地点在大湾区大学(松山湖校区)。

七、激励政策

(一)省厅支持。创新赛创业赛组别获奖项目资助资金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5号)程序办理创新赛创业赛组别共颁发特等奖及金银铜奖共64个(详见附件)。创业赛特等奖、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资助50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创新赛实行分段资助,特等奖25万元、金奖10万元、银奖8万元、铜奖5万元的第一阶段资助在大赛结束后发放,项目2年内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后符合条件的,可按奖级分别申请第二阶段资助25万元、10万元、7万元和5万元。揭榜领题赛每个决赛发榜项目颁发金奖(最佳方案)1个,相关奖励由发榜企业兑现。大赛组委会向优胜奖获奖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向其他入围总决赛的未获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本届大赛将作为第四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选拔赛获奖且符合第四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的博士后项目,可直接按名次推荐参加全国比赛。

(二)学校支持。在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铜奖及以上奖励、在广东(或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金奖,纳入顶尖层次成果;在广东(或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银奖,纳入一类层次成果;在广东(或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铜奖,纳入二类层次成果,上述所获成果均可以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岗位晋级及青年人才申请续聘、长聘、入编等重要代表性业绩。在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金奖、银奖,可以按规定申报学校高端代表性成果奖励。

八、报名方式

参加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的人员,请于52416:0071524:00登录大赛官网注册报名;参加揭榜领题赛组别的人员,请于615日至83124:00登录大赛官网选择“揭榜领题赛(揭榜方)”入口报名,提交应征方案。详见附件。

大赛官网:https://www.gbadoctor.com

九、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话:020-85217886、9905

  址:广州石牌校园行政楼611A人力资源处人才服务科

 箱:rcyjk@scnu.edu.cn

 

附件: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指引及有关参赛要求说明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处

202663

 


文件下载:附件: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博士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指引及有关参赛要求说明(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