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招聘岗位
财务相关岗位。
(二)岗位职责
1.熟练掌握国家和学校有关财经制度,做好政策宣传解释;
2.根据工作安排,完成会计核算、出纳、票据、档案管理等相应岗位的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3.年龄30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有两年以上的财务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
4.身心健康,性格平和,能够承受一定强度的工作压力;品行端正,敬业严谨,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协作能力,严格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5.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良好的文字能力,能熟练应用Word,Excel, PowerPoint,Wps等软件,并能熟练使用至少一种财务软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hscw01@scnu.edu.cn,邮件命名为“毕业学校+姓名”。
报名材料包括:
1.《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
4.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非应届生毕业生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6.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背景色无要求)。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与本岗位具体要求进行岗位匹配,确定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请密切留意。
(四)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学校财务处通知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
(五)确定聘用
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将视情况按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聘用。
五、管理与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二)工作地点:广州校区。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本公告中年龄计算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如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则申请人应在1993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1308
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