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保卫处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1.工作岗位: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保卫办
2.工作地点:广州校区大学城校园(广州番禺大学城)
3.职责:
(1)负责完成保卫处治安管理的相关业务;
(2)协助处理保卫处日常工作;
(3)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事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抗压能力。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专业、能力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3.工作认真严谨、踏实勤奋,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
4.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5.退伍军人或者有高校保卫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材料包括:
①《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word版及手写签名后扫描的pdf版(见附件);
②个人简历;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身份证扫描件;
⑤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背景色无要求);
⑥个人重要证书、奖状的扫描件电子版。以上材料请按“申报人姓名+材料名称”命名,请将完整的材料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打包文件名须按“申报人姓名+非编应聘”命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以及应聘岗位的实际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综合考核
根据应聘者情况与岗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岗位匹配,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华南师范大学保卫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考核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
(四)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学校将视情况从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中由高往低进行递补。
五、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后通知将在华南师范大学保卫处官网发布,请密切留意。
1.咨询电话:020-85211138
2.报名邮箱:fuzee@m.scnu.edu.cn
3.联系人:符老师、罗老师、付老师
4.单位官网:http://bwc.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保卫处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