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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7-27 11:04:16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全体博士后:

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名额及资助方式

2020年我校推荐名额为7名。入选本项目的博士后每人获省财政资助40万元人民币(其中30万元为日常经费),将按进度向获资助人员转拨。资助主要用于在站博士后研究期间的生活补贴、住房补助、购买保险及往返差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博士后与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自行协议承担,派出时间一般不少于12个月。

二、资助人选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我校博士后流动站中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或2019年11月1日后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进站申请时间为准),遵纪守法、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应届博士毕业生需在派出前取得博士学位。

(二)申请人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表现出较强的科研潜力,原则上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受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同时符合国家、省关于公派出国的有关规定。

(三)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200名(以最新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US.News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等四大排名为准)的高校、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国(境)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外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四)专业领域。优先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海洋经济、现代工程技术、现代种业和精准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前沿技术领域和急需紧缺产业领域。

(五)申请人与人社部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以及我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等项目不重复申报,入选后也不同时享受省财政及学校对博士后的日常生活补贴。

三、申报和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填写《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附件2,简称“申报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合订成册,一式1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同时填写《广东省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流动站推荐意见表》(附件3),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

2.博士学位证书

3.国外机构正式邀请信

4.《申报表》中所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

请学院、各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根据申请人的资格、科研能力、学术技术水平、取得的成果和综合素质、发展潜力进行审核推荐,填写单位推荐意见(附件3)和《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请于2020年9月11日将本单位申报人的纸质材料(附件2、3、4)交人事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项

1.各单位严格遴选把关,切实把急需培养、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博士后人才选派到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各单位要参照国家、广东省有关公派出国人员的管理规定,做好资助对象“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的工作,做到派出前有要求、派出后有跟踪和检查、派出后有考核。

3.获资助人员应于2020年11月前完成赴国(境)外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获资助人员参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博管办〔2013〕77)中的有关规定管理。

5.获资助人员在国(境)外完成科研任务后,须在派出时间结束前及时返校。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智

电  话: 85211057

电子邮箱:rscrcxmk@scnu.edu.cn

办公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8室

 

 

人事处

2020年7月27日

附件:

1.《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表》

3.《广东省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流动站推荐意见表》

4.《广东省青年优秀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申报汇总表》

 

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