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启事

2023-10-25 15:38: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点击: 收藏本文

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行使全日制本科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职责的职能部门。由于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招聘非编制人员1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聘对象包括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招聘岗位:行政办公岗

(二)岗位职责:要协助完成心理咨询中心的行政办公事务。具体包括:

1.负责心理咨询中心日常办公事务,包括财务报账、产采购、助理管理行政事            

2.协助开展课程教务管理、督导培训、心理讲座及心理访谈等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社会人员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服务意识和协调沟通能力

4.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学习能力强;

5.中共党员或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

四、招聘流程

 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

2.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制作成电子压缩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w_xlzx@scnu.edu.cn,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应聘材料包括

①《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②个人简历;

③所有学历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身份证扫描件;

名表或简历提及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与本岗位具体要求进行岗位匹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及相关事宜将逐个电话通知。

面试

面试采用现场打分的方式,按满分100分计算,80分为良好,成绩不达良好不予聘用。

(四)确定聘用

在面试成绩良好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将视情况按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聘用。

五、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六、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将在招聘单位官网(xsb.scnu.edu.cn)发布,请密切留意。

1.咨询电话:020-85216115、85215801

2.联系人:曾老师、侯老师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华南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3年 10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