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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启事

2023-09-08 17:30:00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点击: 收藏本文

因工作需要,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职责

招聘岗位:办公室综合

主要职责:负责中心日常报销、人事和劳资、物资采购、资产管理、档案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服务意识和协作能力,能熟练应用Word,Excel, PowerPoint,Wps等常用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9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cgzx@m.scn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毕业学校”。

报名材料包括:

1.《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专或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

4.身份证扫描件;

5.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与本岗位具体要求进行岗位匹配,确定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四)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学校采购与招投标中心通知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

(五)确定聘用

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将视情况按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聘用。

四、管理与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二)工作地点:广州校区石牌校园

五、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本公告中年龄计算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7日。如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则申请人应在19879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四)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人: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090315622264402


附件: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


 

 

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与招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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