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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二)第一、二阶段成绩公布及第三阶段测试通知

2017-03-31 21:17:46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点击: 收藏本文

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二(石牌和大学城校区辅导员)的第二阶段测试已经结束,有7名应聘者缺考,现公布8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第三阶段测试相关通知:

一、成绩公布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计算合计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成绩见附件。

二、第三阶段测试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1. 报到时间:20174110:30

2. 报到地点: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七楼第一会议室

3. 注意事项:请进入第三阶段测试的人员(名单见附件)准时到达报到地点报到。未报到者视为放弃此次应聘,不得进入第三阶段测试。

(二)具体用人单位选报程序

1. 8名考生第二阶段测试成绩均达优良,该岗位招聘3人,按需求人数1:38人均入围第三阶段测试。

2. 由所有参加岗位二专业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优良者)按第一、二阶段合计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出现同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报具体单位,各单位按需求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该单位综合能力测评人员名单,额满为止。

(三)操作能力测评

1. 测评时间:201741日至47

2. 各参测人员到具体应聘单位进行操作能力测评。

(四)综合面试

1. 综合面试在201747日或8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 如在操作能力测评中途退出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得再参加综合面试,也不再安排人员递补。

(四)第三阶段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能力测评成绩=操作能力测评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75%,各环节和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均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综合面试成绩80分以上为优良,未达到优良者不予聘用。综合能力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岗位二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