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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三)第一、二阶段成绩公布及第三阶段测试通知

2017-03-31 21:06:28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点击: 收藏本文

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岗位三(南海校区辅导员)的第二阶段测试已经结束,有8名应聘者缺考,现公布22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第三阶段测试相关通知:

一、成绩公布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计算合计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成绩、排名情况见附件。

二、第三阶段测试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1. 报到时间:20174110:30

2. 报到地点: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七楼第六会议室(以此通知地点为准)

(二)参测人员确定

由所有参加岗位三专业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优良者)按第一、二阶段合计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出现同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该岗位需求人数1:3,确定进入第三阶段人员18名(名单见附件)。

请进入第三阶段测试的人员准时到达报到地点报到。未报到者视为放弃此次应聘,不得进入第三阶段测试,也不再安排人员递补。

(三)操作能力测评时间

201741日至47

如在操作能力测评中途退出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得再参加综合面试,也不再安排人员递补。

(四)综合面试时间

综合面试在201748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第三阶段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能力测评成绩=操作能力测评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75%,各环节和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均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综合面试成绩80分以上为优良,未达到优良者不予聘用。综合能力测评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岗位三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