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第二、第三阶段测试通知

2017-03-28 11:24:45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点击: 收藏本文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已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以及华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经资格复核,共有103人进入第二阶段测试(具体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测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格复核的说明

1. 此阶段进行的资格复核,是基于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资料进行的,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保证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齐全、有效;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资料不实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 岗位四拟招聘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笔试合格2人,经资格复核,均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该岗位从缺。

二、第二阶段:专业能力测试

(一)职业倾向测试

1. 测试日期:2017年3月29日—30日

2. 测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第一课室大楼北楼1002

3. 注意事项:

(1)具体报到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测试时段参测,可申请在3月30日上午11:00前进行测试。需申请调整测试时间者,应于3月28日24:00前将申请书提交至jobs@scnu.edu.cn。

(2)参测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报到,按要求参加测试。

(3)未能在3月30日11:00前参加职业倾向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能再进入下一环节。

(二)专业技能测试

1. 报到时间:2017年3月31日上午6:45—7:00

2. 报到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七楼第一会议室

3. 测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仪表风度等。

4. 分值计算: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80分以上为优良,未达优良者不能进入综合能力测评。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5. 注意事项:

(1)参测人员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到达测试地点签到和抽签,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未参加职业倾向测试者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3)所有参测人员报到后,所携带的通讯设备将关闭并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前不得与外界接触。预计岗位一的面试时间为8:00—20:30,请提前做好准备。

三、第三阶段:综合能力测评

(一)确定参测人员

1. 报到时间和地点

岗位一:2017年4月1日9:00,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七楼第一会议室

岗位二:2017年4月1日10:30,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七楼第一会议室

岗位三:2017年4月1日10:30,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七楼第五会议室

2. 参测人员的确定

(1)合计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2)岗位一、岗位二由所有参加同一岗位的专业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优良者)按第一、二阶段合计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出现同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报具体单位(具体单位分布见附件2),各单位按需求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该单位综合能力测评人员名单,额满为止。

(3)岗位三根据第一、二阶段合计成绩(若出现同分,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该岗位需求人数1:3(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参测人员,具体名单将于3月31日专业技能测试后公布,未在指定时间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操作能力测评

1. 测评时间:2017年4月1日至4月7日

2. 各参测人员按公告要求到具体应聘单位进行操作能力测评。

(三)综合面试

1. 综合面试在2017年4月7日至4月8日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 如在操作能力测评中途退出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不得再参加综合面试。

(四)第三阶段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能力测评成绩=操作能力测评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75%,各环节和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均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综合面试成绩80分以上为优良,未达到优良者不予聘用。综合能力评测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附件: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一、二)院系分布.doc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进入第二阶段测试人员名单.doc


 

                                               华南师范大学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