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启事

2016-12-19 14:34:29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点击: 收藏本文

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廉洁勤政,工作踏实,服务意识好,办事效率高,有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招聘岗位职责与具体要求

岗位:管理岗

岗位职责:负责制定每年新教师培训方案和组织开展培训;组织专家咨询、论坛、沙龙等特色教学活动;建设青年教师发展数据库。

岗位具体要求:

1.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毕业;

2. 语文、文字表达能力强,能胜任基本的文案工作;

3. 熟悉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1110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称,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报名材料包括:① 《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 个人简历;③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④ 身份证扫描件;⑤ 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发送邮件后收到回复的视为报名成功。

2.初试

初试采取按岗分组逐个面谈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通过有效和充分的沟通,使应聘人员全面了解岗位的有关详细情况,聘用单位了解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和工作设想、个人职业规划等。

3.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

4.考察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考察或放弃聘用的,可在面试成绩优良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四、薪酬待遇与工作地点

1.工资待遇: 按照现行的《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社会保险及福利: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章制度,缴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3. 工作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五、聘后管理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1. 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2.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面试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3.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教师发展中心306室(即旧图书馆、现网络教育学院)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85212456 85212438

E mail4977198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