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2016年招聘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公告

2016-12-19 14:33:56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点击: 收藏本文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 年,是一所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齐全的省属重点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15年成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同年进入广东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行列。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是学校一级财务机构,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财会人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够胜任较大强度的工作;

2、工作细致、责任心强,个性平和、服务意识好、协调沟通能力强;

3、遵纪守法,热爱高校财务工作,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4、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年龄不超过45岁(197111以后出生)。

(二)学历、资历要求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会计、审计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2、经济管理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

3、同等条件下,取得会计师、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考虑。

 二、   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审核岗

岗位职责:

1、熟悉事业单位、高校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及操作财务管理系统,熟练掌握各类资金的开支范围、标准及具体要求,审核原始单据,编制记账凭证,完成会计核算,提供财务咨询;

2、起草与业务相关的公文、报告、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3、票据整理、凭证装订、档案管理工作;

4、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1、工资待遇:3100-4900/月,具体按照现行的《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2、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章制度,缴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3、工作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或大学城校区或南海校区。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20165924: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hscwczp@126.com(邮件标题为“应聘: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报名材料包括:(1)填写《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及有关业绩材料等扫描件,(3)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电子彩照一张。

资料提供完整准确无误的,发送邮件后收到回复的视为报名成功。

五、招聘程序

1、笔试: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笔试,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形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将于513前在人事处(http://rsc.scnu.edu.cn)或财务处(http://hscw.scnu.edu.cn)主页上公布。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和财经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总分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不设分数线。

2、资格复核和面试:应聘人员请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陆人事处、财务处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等具体事项。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5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未达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进入面试名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当天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参加资格复核,未按规定参加或未通过资格复核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等。面试成绩总分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不设分数线。

3、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可从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替补。

4、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负责解释,笔试、面试名单等与本次招聘相关的信息均在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http://rsc.scnu.edu.cn)、财务处(http://hscw.scnu.edu.cn)主页上公告,敬请留意。

2、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需与在《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和考试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3、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4、咨询电话:85215810

附件:

 

                            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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