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16-12-19 14:32:39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点击: 收藏本文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2. 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全局意识强。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廉洁勤政,工作踏实,服务意识好,办事效率高,有吃苦耐劳精神。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6.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岗位1:师资培训服务岗,主要协助科室做好学校各类人员的进修培训工作。
岗位2:人才工作服务岗,主要协助科室做好学校高层次人才的相关服务工作。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8月25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59258924@qq.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称,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报名材料包括:① 《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 个人简历;③ 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个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④ 身份证扫描件;⑤ 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发送邮件后收到回复的视为报名成功。
2.初试
初试采取按岗分组逐个面谈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通过有效和充分的沟通,使应聘人员全面了解岗位的有关详细情况,聘用单位了解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和工作设想、个人职业规划等。
3.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由学校人事处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聘用。
4.考察、公示与聘用
在面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面试成绩优良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
四、薪酬与福利待遇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高级办事员岗的薪酬与福利执行。
五、聘后管理
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1. 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2.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面试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3. 所有应聘人员须服从一校三区(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的工作安排。
4.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5. 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rsc.scnu.edu.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610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1055
E -mail:592589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