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是广东省教育厅和华南师范大学双重领导的全国知名小学,首批广东省一级学校。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编制、职务岗位数及人员结构要求和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出发,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招聘岗位:语文教师5人、英语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2人、音乐教师1人。
招聘对象: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具体岗位要求及条件详见《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恪守学术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4. 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
1. 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详见《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2. 所有应聘人员必须持有与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需承诺在见习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同时,应聘人员在进行资格审查过程中需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内做出注明承诺。
3.通过考试的人员必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及学位。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未取得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1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1. 报名采取以附件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hsfxrsb@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历-毕业学校-应聘岗位”(例如:张三-本科-北京师范大学-语文教师)。
2. 报名材料必须按如下顺序汇集在同一个pdf文档中,没有按要求报名一律不予受理。
所有考生均须提交 |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 |
个人简历 | ||
免冠生活照片一张 | ||
身份证正面、背面 | ||
普通话等级证书 | ||
就业推荐表 | ||
学业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 ||
暂缓就业生提交 |
暂缓就业协议书 | |
毕业证 | ||
学位证 | ||
应聘英语教师者提交 |
专业英语八级证书 | |
非师范生提交 |
“两学”合格证(成绩单)或教师资格证 | |
已婚者提交 |
结婚证 | |
配偶材料 |
身份证 | |
毕业证 | ||
学位证 | ||
职称证 |
五、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http://www.gdhrss.gov.cn)或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http://rsc.scnu.edu.cn)公布。
六、测试
各岗位进行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
(一)笔试
1. 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占总测试成绩50%。
2.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念、文字表达能力、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8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
(二)专业技能测试
1. 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测试成绩50%。
2.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1)教学试教(满分为100分,占总测试成绩35%);(2)德育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测试成绩15%)。
七、考察
在总测试成绩达到优良(8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情况等。
八、体检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安排通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办法及体检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九、公示
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或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签约
公示无异议,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签订相关协议。
十一、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聘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聘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一)所有应聘者的应聘资料恕不退回。
(二)2014年应届毕业生包括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2014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的往届毕业生。
(三)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须同时符合本公告中的招聘条件及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四)本公告由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或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
(五)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020-85211190;
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020-85211236。
(六)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华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020-85211016。
附件:
二○一四年一月六日